近日,多地稅局發文緊急通知:要求企業9月30號之前,殘保金全部申報完畢!沒有按時完成申報會加收滯納金,沒有申報的抓緊申報了!
一、免征殘保金!稅局明確9月30日前,務必完成申報!
2020年1月1日起,對在職職工總數30 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保金;其它企業也實行分檔征收。但無論免征,還是減征殘保金,申報還需要進行的!
大部分地區規定8月1日至9月30日繳納殘保金,沒申報的一定抓緊時間了!
1、殘保金申報繳納時間各地不一樣,建議大家關注當地稅局通知,或直接咨詢當地稅務機關。
2、很多公司不重視殘保金的繳納,事實上,未按規定申報要征收滯納金!
基本上所有的用人單位都是殘保金的繳費人,個體戶不用繳納殘保金!
《殘疾人就業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保障金的,由保障金征收機關提交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還應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
3、各地繳費比例也不一樣!多關注當地政策,很多地方都有免征、減征政策的!
二、殘保金減免具體怎么規定的?這類企業恭喜了!
有人對于殘保金免征、減征政策,還不了解,我們用一張導圖重溫一下!
舉幾個例子,方便大家理解: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即減免10%。
關于殘保金的稅收優惠及申報享受,我們制作了視頻進行講解
三、殘保金如何申報?超級簡單,幾分鐘搞定!
殘保金的網絡申報非常簡單,在電子稅務局中找到稅費申報及繳納。
在其他申報中找到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表。
進入申報表后,依次填寫在職職工工資總額、在職職工人數、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應殘疾人就業比例系統自動帶出,根據以上數據系統會自動計算出應納費額。
四、殘保金如何計算?如何入賬?
殘保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職工年平均工資
舉個例子,A公司2019年職工平均人數50人,職工工資總額500萬元,當地規定的殘疾人安置比例是1.5%,企業未安置殘疾人,則A公司應繳納2019年的殘保金=(50×1.5%-0)×500÷50=7.5萬元
2熱門問題解答1、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時工資總額是稅前收入嗎?
答:按照國家統計局有關文件規定口徑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項目。工資總額是稅前工資,包括單位從個人工資中直接為其代扣或代繳的房費、水費、電費、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基金個人繳納部分等。
2、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如何計算?
答: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
用人單位跨地區招用殘疾人的,應當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根據《財政部關于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98號)第一條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用人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由派遣單位和接受單位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協商一致后,將殘疾人數計入其中一方的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不得重復計算。
3、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如何確定?
答: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4、非正常戶如何申報殘保金?
答:轉正常戶后再進行申報。
5、殘保金如何入賬?
答:殘保金會計分錄參考如下: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繳費時:
借: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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